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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界高速云视频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原创|发布时间:2020-10-09 16:40:28|浏览次数:浏览:407

洛界高速云视频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就洛界高速云视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界高速云视频项目

2.2、招标编号:TZL-2020-109

2.3、采购内容:洛界高速云视频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控制金额:456560.00元,报价超过本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3.5、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9、响应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谈判文件领取

    5.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5.2、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信用查询证明、财务报告等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5.3谈判文件3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 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瀍河收费站办公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次供应商的方式:本次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产生,请收到邀请函的潜在供应商,于2020年10月12日17 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911261

联系地址: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瀍河收费站办公楼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13732699308

邮 箱:1400375800@qq.com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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