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白沙坡路肩排水沟工程
询 价 文 件
采 购 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
日 期:二O二零年八月
目 录
前附表…………………………………………………………………2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9
第三部分 询价须知…………………………………………………13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21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2
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瀍河收费站办公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9-63208178 |
3 | 项目名称 | 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白沙坡路肩排水沟工程 |
4 | 项目地点 | 洛界高速主线白沙坡处 |
5 |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 | 车辆通行费收入,134902元 |
6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供应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
7 | 采购范围 | 白沙坡路肩排水沟图纸及清单内范围 |
8 | 工 期 | 20日历天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0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询价开启前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分包 | 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成交人如有分包或转包行为,一经发现,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
14 |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 2020年8月10日 |
15 | 获取询价文件 方式 | 在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网站上下载。 |
16 | 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 |
17 | 提交响应文件 地点 |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楼3楼318室 |
18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19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20 | 询价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4日上午9点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楼3楼318室 |
21 | 询价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供应商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 询价顺序: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 |
2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2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5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 |
27 | 响应文件装订 |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正、副本分册装订。采用打孔装订的方式并加盖骑缝章,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
28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副本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29 | 响应文件密封和 标记要求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正本1包,所有副本1包。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 项目名称: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伊川养护工区白沙坡路肩排水沟工程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在2020年08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
30 | 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3名 |
31 |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 |
32 | 确定成交的原则 | 询价小组从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
33 | 其他说明 | 1、每个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者至少包括下列人员: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检查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关于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白沙坡路肩排水沟工程询价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伊川养护工区白沙坡路肩排水沟工程。
2.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车辆通行费收入,134902元。
2.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发展
2.4工期:20日历天,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3.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
3.3供应商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须知:
4.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到截止时间内,在洛阳市公路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网站下载
4.2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a、法人授权委托书b、被授权人身份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瀍河收费站办公区3楼31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瀍河收费站办公区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9-63208178
2020年8月10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 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白沙坡路肩排水沟工程,工期:20日历天,共一个标段。
2、质量要求:合格。
3、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4、工程量: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5、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车辆通行费收入,134902元。
供应商所投的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预算控制金额,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二、采购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是通过询价的方式,择优选定洛界高速公路管理处伊川养护工区白沙坡路肩排水沟工程的服务单位。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
2.3供应商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2.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询价开启前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现场考察:投标人在得到磋商文件后到拟建本工程工地察看施工现场(不集中看现场),考察现场的责任、失误、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验收:采购人按施工合同依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后填写《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工期:见前附表。
9、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成交人必须按要求选派磋商时所报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同时该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同时负责除本工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否则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10、付款办法:由采购人付款。双方协商以签订合同为准。
11、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专家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三部分 询价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文件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采购人——见前附表第1条。
2.3公章——指供应商的行政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2.4 天(日)——指日历天。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见前附表。
3.2符合“采购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
3.3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本次采购的规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询价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询价文件的构成
5.1询价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前附表、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要求、询价须知、合同样本、响应文件格式。
6、询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供应商在收到询价文件后,对询价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按询价文件采购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无论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询价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公布。
6.2询价公告的澄清或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6.3当询价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6.4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询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7、响应文件编制
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7.2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编写。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自行增加。
7.3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7.4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要求在规定处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7.6响应文件的数量要求见前附表。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7.7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见前附表。
7.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并标明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封皮上注明“于2020年08月14日上午09时30分的字样。
7.8.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7.8.3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报价
8.1报价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8.2供应商应填写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其它表格与报价一览表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响应文件的提交
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后,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9.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0、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
1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的,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1、询价小组
11.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询价。
11.2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询价程序
12.1询价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始询价活动,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3、询价开启
13.1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3.2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3.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4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5.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