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ETC系统于2011年11月30日开通试运行,ETC用户(含“中原通”非现金支付用户)在行驶高速公路时,将享受到车辆通行费5%的优惠。用户可持相关证件到ETC客服网点办理ETC业务。个人用户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办理“中原通”卡;单位用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委托经办人证明,在一个ETC账户下申领多张“中原通”卡。同时,用户驾驶拟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可在ETC客服网点申办安装“电子标签”。“中原通”卡配合“电子标签”使用才能通行收费站ETC专用车道。